浏览次数:1122 发布时间:2020-06-20 22:28:54
桐庐县始建于三国吴黄武四年(公元225年),曾于隋开皇九年(589年)废桐庐入钱塘县, 至仁寿二年(602年)复置。唐武德四年(621年)析桐庐西北七乡置分水县,同时于桐庐置严州。 三年后废严州及分水县。如意元年(692年)复置分水,更县名为武盛。神龙元年(705年)复名 分水县。开元二十六年(738年)移桐庐县于今县治。宝应元年(762年)析分水西部地置昭德县,大历六年(771年)废昭德还属分水。天佑 三年(906年)划分水东北五乡入临安。1949年4至5月桐、分两县解放,1958年11月废新登、分水 两县入桐庐。1960年8月又废富阳入桐庐,并隶属于杭州市。1961年12月复置富阳县,并将原新登县辖地及原分水县贤德公社划归富阳。今桐庐县政 区,基本上为原桐庐、分水两县辖地。
桐庐县始终坚持以景区的理念规划整个桐庐,以景点的要求建设每个镇村。优化空间布局,挖掘历史文化,推进环境综合整治,积极推动“村美”建设。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,创新发展民宿经济、农村电商等新兴业态,大力培育美丽经济。深化农村产权制度、空心村二次创业改革,培育新型农业经营组织,加强农村智慧化、农村“三资”规范化管理和农村基层治理,推动农业农村创业创新。加强组织领导,加大资金投入力度,强化长效机制,强调美丽乡村有人管、有钱建、有制度约束。